发布机关:黑龙江省工信厅、财政厅、住建厅

核心内容(3大部分16个方面):

一、加大推广力度:以哈尔滨为发展核心区,齐齐哈尔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大庆为发展示范区。到2025年底哈尔滨580万㎡、示范区各65万㎡、其他市(地)各20万㎡,全省累计达到1000万平方米。

二、强化政策引导:设立省级专项资金,新建建筑每平方米补助最高600元,既有建筑改造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,先行拨付60%,剩余待专项验收后清算。

三、推动产业链生成:建立严寒地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产品与标准体系,构建产业集群,设立省级超低能耗建筑科技创新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