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职能

1.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我省超低能耗建筑相关的法规、方针和政策;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规划、措施及相关标准;

2.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落实;组织开展行业自律,保障公平竞争,维护市场秩序、规范行业行为,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的管理工作;

3.提出行业政策的建议和意见;组织开展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;

4.完善严寒地区的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,建立产品名录;吸收和培养超低能耗领域的人才;培育龙江超低能耗领军企业;推动超低能耗建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工艺的应用,促进行业有序和健康发展;

5.完善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,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提供设计咨询、专家评审、专项施工图审查、专项监理监管、施工培训指导等服务,实现干一个工程,立一座丰碑;

6.组建信息化平台,对全省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申请组织预审,进行超低能耗建筑行业数据分析统计,实现信息的联动和共享,为行业管理应用提供基础支撑,实现政府和企业信息统一、规范的基础管理;

7.组织国际论坛和行业交流,学习、借鉴世界先进水平;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产业信息发布,促进全球超低能耗建筑国际合作;共同携手推进超低能耗建筑持续发展;

8.嫁接国家级行业协会,作为龙江产业的对外窗口,积极推动龙江企业走出去;积极吸纳更多的优秀企业和人才落户龙江,提高我省超低能耗行业竞争力;

9.受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。